

发酵原料现在是行业热点。几乎每周都有品牌方来询问同一类问题:“我们的发酵原液能不能直接加进去?”“包装上能不能写‘活酵母’?”“宣称修护要不要做人体试验?”
品牌方反映,发酵化妆品菌种、灭活工艺、新原料判定等环节专业性强,极易踩法规 “隐形雷区”。为此,国酵合规专家梳理发酵化妆品从备案到上市全链条合规实操要点,为品牌备案人在研发、备案、市场宣传工作提供参考。
这是发酵类产品最先需要处理的问题。发酵原料在目录里的名称往往不是市场叫法,而是 “某某菌或某某(植物)发酵产物滤液”“某某发酵提取物” 这类规范名称。配方表一旦使用市场叫法(如 “酵素”“发酵精华”),备案时就会因名称无法与目录对应而被退回。
实操动作:把配方表每一行独立核对三个要素,即目录中的规范名称、INCI 英文名、在配方中的实际功能,三者缺一不可。目录外的原料,无论供应商如何宣称 “已经在用”“同行都在用”,都必须走新原料注册或备案,没有例外。
发酵原料的核心风险在菌株。需向原料供应商索取:菌种鉴定报告(含菌种拉丁学名)、菌种保藏编号、非致病菌证明、菌种是否经过基因改造的声明。使用致病菌或来源不明菌株发酵得到的原料,不属于合规原料。
宣传上另有一条边界:不得宣称 “活菌”“活性酵母”。化妆品允许使用的防腐体系与微生物限值,本身就不支持活菌存活;一旦这样宣称,就构成虚假宣称,同时也暗示了产品存在微生物风险。
发酵产品宣传已经成为行政处罚高发领域。法规明确,化妆品功效宣称必须与备案功效类别保持一致,每一项宣称均需配套科学证据支撑,严禁医疗化、绝对化、误导性表述。
允许合规表述(需配套功效评价或文献支撑) 发酵产物修护肌肤屏障、舒缓保湿、改善皮肤干燥;微生物发酵滤液有助于维持皮肤表面原有微生态平衡;经发酵工艺实现成分小分子化,提升成分理化渗透特性(仅描述工艺,不能等同于治疗皮肤疾病);滋养、柔润、改善肤质等普通化妆品范围内表述。
明令禁止的高危宣称 医疗类:抗炎治疗、杀菌抑菌、治疗皮炎、修复皮肤病、医美级、替代药膏; 活菌类:活酵母、活菌护肤、菌群定植、补充皮肤益生菌; 绝对化用语:最强、100%、根治、永久; 功效越界:普通化妆品宣称祛斑美白、抗衰(法规目录仅有抗皱、紧致,无 “抗衰” 类目); 误导暗示:调节人体免疫、调节内分泌、改善皮肤病理问题。
针对行业热门的 “微生态平衡” 表述,专家提示,仅可描述产品成分有助于维持皮肤表面原有微生态环境,不可宣称能够改变人体皮肤菌群结构、治疗菌群失衡相关皮肤疾病。所有宣传素材,包括产品详情页、短视频、直播、社交媒体文案,功效证据必须留存备查,备案人承担举证责任。
依据《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》,产品最小销售单元标签内容应当真实准确,不得引人误解。 标签可如实标注配方内发酵原料对应的 INCI 名称,可标注 “XX 发酵产物”“XX 发酵滤液”,可描述采用微生物发酵工艺制备;产品标签必须完整标注备案人、受托生产企业、生产许可证号、全成分表、净含量、限期使用日期、安全警示等信息。
违规高发情形:标签宣称含有活菌、活性微生物;借发酵工艺夸大功效;成分表简化、隐瞒发酵原料;仅炒作发酵概念,配方中无对应发酵原料(属于虚假宣称);暗示发酵产物具备医疗效果。
普通化妆品上市前完成备案;祛斑美白、防晒等特殊化妆品,需完成注册后方可上市销售。 备案提交资料包含主体资质、产品配方与全成分表、产品执行标准、标签样稿、产品检验报告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。
其中发酵类产品的安全评估报告是监管重点审查项,需覆盖菌种安全性、灭活工艺验证、内毒素与生物胺等杂质风险评估、原料稳定性、刺激性风险评估。
据备案平台反馈,发酵化妆品备案高频驳回原因:发酵原料属于新原料但未完成备案;菌种信息缺失、无菌种鉴定报告;缺少灭活工艺验证资料,无法证明成品不含活菌;安全评估对发酵副产物风险评估不足;标签文案存在夸大、医疗化描述。
法规提示:普通化妆品需在上市销售前完成备案,待平台公示后方可上市。